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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记者 郭晓峰
昨天上午,在省会珠峰大街某小区内的一家商店内,一名男子手持香水向该店女店员推销,结果女店员试闻后,很快神志不清,并在恍惚间将店内6800元现金交给了该男子……警方提醒市民,对于使用迷药侵财的作案手段,一定要提高警惕。
■“找上门”的香水一闻就晕了
据警方介绍,昨日上午10时许,东开发区珠峰大街某小区的一家商店内,走进了一名男子,当时,商店内仅有一名女店员。随后,男子掏出一瓶香水,向这名女店员提出代销的合作意向,就在女店员连连拒绝的同时,该男子已经将香水送到了女店员的鼻子前,让女店员嗅一下香气,结果,女店员瞬间失去自主意识,恍惚着依该男子的要求,将店内财务柜中总共6800元现金全部拿出,交给了该男子。事发约15分钟后,女店员才恢复了意识,连忙报警。
接到这起报案后,开发区“110”1号、2号警车,迅速依据女店员描述的体貌特征,在开发区区域内对该男子进行了搜索,但最终没有找到。“所谓的香水,里面肯定掺了强力的麻醉药。”一位“110”巡警表示,此前他曾经听说一些使用迷药的作案手段,但是以推销香水的方式实施麻醉作案,在省会还是第一次听说。
■“迷幻香水”网上公然叫卖
记者在网上搜索发现,犯罪分子作案时使用的各种“迷幻香水”,在网络上公然销售。在一个网络留言版上记者看到,留言者声称自己销售的“迷幻香水”效果明显,使用后,受用者将“立即神志不清,意识模糊。可以想见,一旦这些迷药落入不法分子手中,受害人则防不胜防。
开发区巡警表示,这起“迷幻香水”侵财案件,应当引起市民的警惕,比如对陌生人递来的香烟、饮料要存有戒备。至于网上存在的各种迷药销售信息,市民发现后,可以及时向公安部门举报,以便公安部门尽快屏蔽其页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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识破犯罪分子下“药”招数
记者采访了解到,犯罪分子下“药”通常有以下几种招数,提醒市民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防范。
一、饮食下药。趁人不备将“药”下入饮料或是食物,不知情的目标对象吃了自然中招。
二、递烟。递来的香烟可能有“迷魂”作用,此类招数更多针对男士。
三、发传单。将“迷魂药”涂在传单上,将传单递到目标对象手上,使其中招。
四、试香水。假装推销香水,却在香水中混入“迷药”,目标对象一旦禁不起劝,皮肤接触了此类香水,很快就会中招。
五、拍肩。此类招数危险系数非常高,很难防备。他们从身后或是侧面,拍打目标对象的肩膀等部位引起其注意,在对方没反应过来的一刹那,把“迷魂药”喷出。
六、搭讪。不少不法分子惯用搭讪的方式接近目标对象,消除对方的戒心以后,再乘机下手。独自出行的老人和带着小孩的大人尤其需防此类招数。 |